融媒体环境下法治媒体创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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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环境下法治媒体创新(完整)

 

 融媒体环境下的法治媒体创新

 作者:任远

 来源:《传播力研究》2019 年第 11 期

 摘要:进入融媒体时代,其形式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实质媒体,而是一个将广播、互联网等优势互相结合并且发挥最大作用的运作模式,融媒体综合了其他媒体方式的优点,目的是使其功能、手段、作用和价值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那么,法治媒体作为以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为核心的媒体,也应该跟随融媒体步伐,融合新旧媒体的优点,抓住机遇进行创新发展。本篇文章论证举例了融媒体环境下,法治媒体的创新方法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希望本文的以下内容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关键词:融媒体;法治媒体;创新

  首先,法治媒体作为一种传播法律等知识的途径,在传统媒体上主要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那么就会发现,这些传统的方式具有一些缺点,例如时间局限性、地点局限性等,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获取法治知识的情况,但又因为手机以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扩展了时间以及地点的局限,可以使人们在何时何地都可以迅速的准确的接收到相关的法治知识,同时,由于网络的普及,最大限度的增强了法治知识的传播范围。那么,当下应如何在这个融媒体环境中进行法治媒体的创新,并融合新旧媒体优点,则需要更多的思考,需要探索法治媒体在融媒体中的发展新道路。

  一、融媒体环境下的法治媒体的创新

  (一)法治媒体在报导形式上的创新

  法治媒体的报导必须具有准确性、严谨性和实效性,必须掌握到事情的实质以及真实性,例如,许多其他类型媒体,为了吸引注意,捕风捉影,对于事情真相以及应展示的相关信息带有娱乐性或是偏见性,对于法治媒体,法治事件必然是严肃的,当其带有娱乐性质,本身就失去了教育目的以及知识传播目的,并且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带有娱乐性质的法治事件易给接受传播的人们带来不正确的影响。例如,由于网络普及,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浏览法治事件等信息,为了增加关注度和浏览量,许多法治媒体选择起一些博人眼球的标题,事实上,内容与标题毫不相关,完全起不到法治宣传作用。为了迎合人们口味,法治媒体失去了严谨性,法治媒体与其他媒体不同,因为它的严肃性、严谨性往往很难吸引人们的兴趣,它往往需要用刻板、规范的语言来描述事情的发展和结果,造成的后果则是部分专业用语人们看不懂以及由于事情描述刻板无趣导致的无浏览无关注等情况。那么我们要如何改进报导形式至关重要。

 1.可增加图片或小视频吸引人们注意,不要局限于文章文字的描述,人們对于图片的接受度往往大于文字。

  2.注重严谨性、真实性同时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可建立相关网站,提出推送等方式,正确传播法治知识。

  3.融合新旧媒体优点,例如,可以接住网络的便捷性以及报纸的电视的传播方式,推送头条,对于专业语言可链接相关故事讲解等,提高民众对于法治事件的关注与兴趣,通过建立讨论论坛等正确引导民众学习法治知识。

  (二)法治媒体在时效上的问题与创新

  随着网络的普及,法治媒体不需再局限于电视节目以及报纸来传播,在融媒体环境下,法治媒体能够发展创新,建立公众号、开发 APP、设立自己的网站和微博等都是当下十分有效的方式,能够有效的提高事件的最新性,便于民众第一时间获取资讯。可同样的,一同步入融媒体时代的不仅仅只有法治媒体,例如政法机关,那么,当政法机关已经将事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方式发出,那么法治媒体要怎样在同样的事件上获得民众的关注,吸引民众的眼球则极为重要。

  首先,法治媒体如果单纯的作为一个媒体,那么,它的首要任务就是将自己获得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发出去,以获得关注与评论,可是,法治两字就表明了它的新闻注定要有严谨性和真实性,不可胡编乱造,尤其是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民众的发声是没有限制的,自由的民众观念,当事件报导稍有偏差,就可能带给民众不正确的思考方向,造成舆论爆发,而这个舆论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它很可能影响到事情的走向发展,而且民众的舆论会给政法机关带来十分巨大的压力,又因为政法机关办案侦查等需要时间,不能够妄下定论,那么法治媒体就不能够在时效上抢夺第一,但是,法治媒体可以成为第二时效,充分弥补政法机关的不足,法治媒体可以不做第一,却做最优秀最清晰的传播媒体。

  注重严谨性,不可为了第一而造成对民众认知的错误引导,可引导相关案例,给予民众正确思考方式。因为往往错误的舆论会带来给大的压力,可能造成事件处理时间的增加或是给事件处理带来阻碍,反而增加了时间,若事件过于长久,很可能造成民众早淡忘事件起因等失去了法治教导意义。

  (三)法治媒体在报导限度上创新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用的好了,能够有效并充分的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可用的不好了,可能带来的就不单单是舆论的错误,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在事情报导过程中,要充分平衡好报导限度问题,对于正在侦查、起诉或是审理中的案件,一定要秉持真实性严谨性的原理,既要准确的表达出事件情况又要充分利用上网络的传播能力,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带来了便捷以及可以零门槛的交流方式,哪怕是一点不正确的方向引导都会造成错误舆论的产生,与传统法治媒体不同,人与人间对于事情的交流不会过激,而网络上肆无忌惮的交流却会产生巨大矛盾分歧,影响事情走向,所以,报道限度极其重要。法治媒体需要改变传统的报道方式,不可加入任何的主观因素,因为网络的便捷,主观因素极易造成错误引导,而对于信息而言,网络媒体可以从不同的看待事情角度考虑,提出新的正确的考虑,引导民众正确学习法治知识。

  二、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的融媒体环境,对于法治媒体创新有利也有弊,它能够融合各个媒体优点缺点,那就需要扬长避短,法治媒体的创新要基于严谨与真实,有效的充分利用网络力量,建立自己的新闻编制团队,通过小视频,公众号和微博等,大力的弘扬普及法治知识,用新的方式给这些知识带来新的血液,通过这些来弥补对于时效上的不足,作为一个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知识普及的媒体,必须要严谨认真,在媒体融合的当下,实现法治媒体传播与严谨规范并存,是法治媒体创新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沈赛娜.新媒体时代传统法治媒体如何主动迎战[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8(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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